张家界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报
来源:局法制与行政审批服务科作者:李果2024-07-03
张家界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报
为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2024年6月11日张家界市启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城管系统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建筑垃圾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现将近期全市查处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向社会进行通报。
案例1: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一、基本案情
2024年5月14日,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经调查发现张家界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建设张家界学院教职工宿舍项目工地时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询问和调查核实,当事人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张家界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对张家界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处罚。
二、处理结果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张家界市城管局6月4日对张家界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作出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案例2:运输过程中沿途泄漏、散落建筑垃圾
一、基本案情
2024年5月7日,张家界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在张家界市永定区官黎坪办事处天门路路段有渣土泄漏、散落的情况。经查,该路段污染为彭春山使用手扶拖拉机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造成渣土泄漏、散落,污染道路长3米、宽1.3米、面积3.9平方米。该的行为涉嫌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张家界市城管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处理结果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张家界市城管局5月7日对该违法当事人渣土沿途撒落的行为当场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清理了被污染路面,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案例3: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倾倒
一、基本案情
2024年5月6日,张家界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在永定区西溪坪建材城有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倾倒情况。经查为覃大平驾驶手扶拖拉机进行的倾倒。该驾驶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某某市城管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处理结果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张家界市城管局5月6日对该违法当事人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倾倒的行为当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案例4: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
一、基本案情
2024年6月11日,张家界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李方针在永定区大庸桥街道魏家湾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张家界市城管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处理结果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张家界市城管局6月11日对该违法当事人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倾倒的行为当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案例5:随意堆放建筑垃圾案
一、基本案情
2024年6月15日,慈利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周兵在慈利县零阳街道白公城北路随意在人行道上堆放建筑垃圾。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慈利县城管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处理结果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慈利县城管局6月15日对该违法当事人随意在人行道上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当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