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局法制审批科作者:李果2026-04-03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以来,市城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指导全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法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执法质效显著提升。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工作总体情况
(一)建立健全执法运行机制
一是进一步规范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流程和体系,强化工作监督指导,提升执法案件办理质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2025年6月18日,市城管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城管执法行为 提升执法服务水平的通知》,文件从党建引领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强化服务能力等方面对区县城管的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建立健全了城管执法工作体系。为全面贯彻执行“721”工作法,落实“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的执法理念,9月15日市城管局印发了《张家界市城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免罚事项清单、执法事项清单(市本级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明确了处罚裁量基准、免罚事项、执法事项,指导区县城管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城市管理执法的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切实做到执法有理有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深入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成立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对照整治重点,全面排查本部门在涉企执法制度建设、程序规范、行为合法、结果适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设置或者滥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以罚代管;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滥用裁量权“小过重罚”以及不依法免罚、轻罚,加重企业负担;滥用用职权、粗暴执法、“吃拿卡要”、收受贿赂;不履行执法职责、拖延履行执法职责以不良行为记录代替行政处罚等执法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三是进一步理顺职能职责,全面统筹规范全市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办理程序,指导区县住建和城管部门开展住建领域处罚案件移送办理工作。2025年7月15日,市城管局会同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张家界市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办理及执法衔接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工作统筹、指导和监督力度,统一了全市住建领域案件移交条件、移送资料、办理程序和衔接机制。文件印发以来,全市住建案件移送程序更加规范,城管办案质量更加高效,双方沟通衔接更加顺畅,2025年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办理住建领域案件36件,罚款125.592万元。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
一是创新开展执法工作例会。为加强对区县城管局执法工作统筹指导和监督力度,市城管局年初将执法监督工作写入2025年城管工作要点印发各区县城管局,并按要求抓好贯彻执行。2025年3月14日、6月27日、8月26日、11月12日市城管局分别组织召开全市城管系统执法工作例会,组织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学习领会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开展执法业务工作培训,调度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执法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范涉企执法和涉企行政检查等情况进行统筹调度。统筹执法数据上报,分析研判执法工作短板,提升执法工作质效。执法工作例会上增加了沟通交流环节,各区县城管局将日常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在会上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好的经验做法也在会上进行了交流,执法工作例会制度得到了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的高度肯定和评价。二是持续开展建筑垃圾集中整治行动。为认真落实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2024年6月至7月,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加大了对建筑垃圾违法倾倒行为的整治力度,制定出台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程序、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城市建筑垃圾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等文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2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3起,罚款6.19万元,发布新闻报道10篇,通报典型案例8起。为进一步巩固城市建筑垃圾整治工作成果,2025年6月27日,市城管局印发了城市建筑垃圾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建筑垃圾整治攻坚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城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10次,出动执法人员1795人次,查处违法案件64件,罚款4.48万元,发布典型案例16件,建立并形成了长效监管机制,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更加规范,张家界市建筑垃圾攻坚行动效果明显,全省排名大幅提升。三是对各区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办案水平,2025年8月22日,市城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就案卷评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对检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等事项作了详细安排。8至11月组织法律顾问等法律专业人员从执法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开展评查,重点从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法定权限,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是否准确,运用行政裁量权是否合理,行政执法程序是否恰当等方面进行评查。12月15日,对案卷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三)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区县执法业务培训。充分利用执法工作例会,对区县城管执法骨干开展业务培训4次,培训人员48人次,重点对严格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规范住建领域违法线索移送办理衔接机制进行学习,规范接收和办理程序,强化学习住建领域法律法规,提升运用法律法规依法办案的能力和素养。下沉区县开展执法业务培训,2025年5月21日、11月20日分别到武陵源区、桑植县城管局对全体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2次,培训人员80余人次,重点学习了住建领域行政执法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对卷宗制作、办案流程,信息反馈等开展了交流培训。对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提升了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开展执法信息平台办案培训,2025年5月9日,邀请省厅运管服平台技术专家到市城管局开展网上执法办案流程和程序进行培训,各区县城管局执法办案骨干16余人参加培训。重点对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运管服执法办案系统操作流程进行了培训,详细讲授了运用平台受理案件、现场处置、结果反馈等全流程规范操作。二是统筹指导各区县城管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市城管执法部门严格执行《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加大专业人才招录,强化执法人员管理;按住建部要求统一制式服装,佩戴标准标识,着装规范,举止文明。加强执法辅助人员教育管理和考核,执法辅助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不单独从事调查取证工作。全市城管执法部门配备执法人员401人,辅助人员199人,近两年公开招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18名,进一步充实一线执法队伍。三是统筹指导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装备。全市城管执法部门积极向属地政府争取,将执法装备配置、运行维护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管理。严格按照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要求配齐执法装备,满足城市管理执法需要。执法车辆统一按住建部要求喷涂外观标识并安装行车记录仪;执法影像记录仪按比例要求配备并规范使用。全市城管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车辆97张,执法记录仪329台。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城管执法工作虽然取得成绩,但仍然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全市城管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与业务能力不够,队伍建设参差不齐,市城管局对区县城管执法部门的统筹、指导和监督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涉企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执法人员对涉企执法、涉企检查等程序掌握不够全面、准确,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和执法宽严相济需加强。三是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城市治理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保障力度不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城管执法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定期举行执法骨干业务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始终,融入培训授课、案例交流中,提升执法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队伍教育管理,坚定理想信念,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设一支能干事担当的执法干部队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普法教育的各个环节,坚持在执法服务中普法,精准普法、生动普法,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工作指导,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巩固深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工作,规范队伍建设,强化能力提升。加强统筹指导监督力度,继续坚持定期召开全市城管执法工作会议,加强业务培训,统筹调度工作任务;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持续释放执法必严的强烈信号,切实筑牢执法干部廉政思想防线。认真落实执法卷宗评查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案卷评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区县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提升办案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指导区县严格规范城管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只能从事执法辅助工作,不得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也不得单独从事调查取证工作,聘用单位定期对辅助人员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解聘。
三是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继续统筹指导全市城管局执法部门深入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长效监管,推行“721”工作法,处理好规范执法和强化服务的关系,将服务、管理、执法有机结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让执法更有精度和温度。规范涉企检查,落实扫码入企,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探索非现场“无忧检查”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