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来源:市审改办作者:2019-03-29
ZJJCR—2019—00003
张政发〔2019〕5号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8〕25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做好本级本部门权力清单的调整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将最新调整的权力清单报市政府审改办(市委编办)备案。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要配合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的网上信息更新工作,确保权力清单的时效性、准确性、规范性。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过去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与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市本级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1项)
2.市本级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项)
3.市本级增加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6项)
4.市本级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5项)
5.暂不列入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8项)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市本级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1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权力类别 | 取消依据 |
1 | 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审批 | 市发展改革委 | 其他行政权力 | 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2018〕1237号),原授权市、县政府定价的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事项已实行市场调节价。 |
2 | 张家界市专利奖、优秀发明人奖励 | 市科技局 | 行政奖励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55号),市级没有权限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 |
3 | 授予张家界市科学技术奖励 | 市科技局 | 行政奖励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55号),市级没有权限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 |
4 | 财政性科技专项资金分配 | 市科技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与市科技局公共服务事项“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受理服务”重复。 |
5 | 工业和通信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湘政办发〔2016〕104号),已由省发改委统一组织实施。 |
6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湘政办发〔2016〕104号),已由省发改委统一组织实施。 |
7 | 台港澳人员来张就业许可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行政许可 | 1.《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8〕25号)。 |
8 | 采矿权人在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时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的处罚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处罚 |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 2.《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张政发〔2018〕9号)。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权力类别 | 取消依据 |
9 | 扣缴义务人未履行代扣代缴矿产资源补偿费义务的处罚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处罚 |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 2.《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张政发〔2018〕9号)。 |
10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征收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征收 | 1.《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 2.《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停止收存省本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7〕278号)。 |
11 | 土地估价结果备案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35号)。 |
12 | 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监理资质和项目的备案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5〕40号)。 |
13 | 排污费征收 | 市生态环境局 | 行政征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 年1月1日起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 |
14 | 排污费征收数额核定并公告 | 市生态环境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 年1月1日起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 |
15 | 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 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8〕25号),取消“企业登记注册(含企业集团登记注册和企业名称预核准)”的子项“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权力类别 | 取消依据 |
16 | 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 | 市市场监管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1.《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8〕25号)。 |
17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 市市场监管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1.《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8〕25号)。 |
17 | 权限内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和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 | 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2.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取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事项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8年第2号)。 |
19 |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收费 | 市市场监管局 | 行政征收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和《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的复函》(质检办特函〔2015〕803号),取消市本级保留项目“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检验检测收费”的子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收费”,取消后保留的事项名称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 |
20 | 生产或者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生产或者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 | 市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 |
21 | 重大危险源及监控措施、应急预案的备案 | 市应急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实施机关为县级安监部门。 |
附件2
市本级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单位 | 放权形式 | 权力类别 | 下放后实施机关 | 下放依据 | 备注 |
1 | 植物检疫证书的签发 | 市农业农村局 | 直接下放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县农业农村部门 | 1.《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98号)第七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部令第5号)第六条。 | 市级保留监管权限 |
附件3
市本级增加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6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权力类别 | 增加依据 |
1 | 代建项目代建合同备案 | 市发展改革委 | 其他行政权力 | 1.《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第六条、第十二条。 2.《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权力清单》。 |
2 |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市民政局 | 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条; 2.《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六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湘办发〔2014〕7号)第五条。 |
3 | 建设项目用地竣工验收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湘政发〔2016〕10号)。 |
4 | 船舶所有权证书核发 | 市交通运输局 | 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5 | 船舶登记证书核发 | 市交通运输局 | 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0号)第三条、第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第六条。 |
6 | 船员资格认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第六条。 |
7 |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行政许可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第三条、第十四条。 |
8 | 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 | 市交通运输局 | 行政许可 | 《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海船员〔2015〕90号)第三条、第五条、第十四条。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权力类别 | 增加依据 |
9 |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 | 市交通运输局 | 行政确认 | 1.《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第七条;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第八条; 3.《道路旅客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十条。 |
10 | 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核验意见 | 市交通运输局 | 行政确认 | 1.《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 2.《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3.《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 |
11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 | 市交通运输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1.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第二十二条; 2. 《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湘交质监字〔2006〕328号) 第十一条。 |
1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备案 | 市水利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1.《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第十六条; 3.《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取消后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3〕331号)第四条。 |
13 | 市级权限内水利工程竣工验收 | 市水利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1.《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第十六条。 |
14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 | 市水利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 2.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
15 | 单用途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备案 | 市商务局 | 其他行政权力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2年第9号令)第七条。 |
16 | 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 市应急局 | 行政处罚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77号)第四十八条。 |
附件4
市本级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5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调整内容 | 调整依据 | 实施机关 |
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该事项名称调整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 市发展改革委 |
2 | 城市自来水管网、管道燃气管网工程安装服务费及售价标准审批 | 该事项作为子项并入市发改委权力清单其他行政权力“按权限由市级管理和省授权市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 | 该事项重复设定。 | 市发展改革委 |
3 | 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费收费标准审批 | 该事项作为子项并入市发改委权力清单其他行政权力“按权限由市级管理和省授权市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 | 该事项重复设定。 | 市发展改革委 |
4 | 公办幼儿园教育收费审批 | 该事项作为子项并入市发改委权力清单其他行政权力“按权限由市级管理和省授权市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 | 该事项重复设定。 | 市发展改革委 |
5 | 城市供水价格、农业灌溉价格、水利工程排水价格及回用水、自备水源单位地下水价格审批 | 该事项作为子项并入市发改委权力清单其他行政权力“按权限由市级管理和省授权市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 | 该事项重复设定。 | 市发展改革委 |
6 | 5A以下景区门票价格审批 | 该事项作为子项并入市发改委权力清单其他行政权力“按权限由市级管理和省授权市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 | 该事项重复设定。 | 市发展改革委 |
7 | 旅行社分社设立备案登记 | 该事项并入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权力清单其他行政权力“旅行社设立分社、服务网点备案”。 | 该事项重复设定。 |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8 | 建议有关宗教团体取消其宗教教职人员身份 | 该事项并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权力清单其他行政权力“宗教教职人员认定、注销备案”。 | 该事项重复设定。 | 市民宗局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调整内容 | 调整依据 | 实施机关 |
9 | 台湾居民回湘定居审批 | 该事项类别调整为审核转报类。 | 公安部《关于台湾居民来祖国大陆定居受理审批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0〕73号)第五条。 | 市公安局 |
10 | 外国人来张就业许可 | 该事项名称调整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省审改办《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库>(2017版)的通知》(湘审改办发〔2017〕5号)第100项。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1 | 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采矿权出让所得费、采矿权登记费征收 | 该事项名称调整为“矿业权占用费、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 | 1.《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 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湘财综〔2018〕23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2 | 出具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 该事项并入市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行政许可“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该事项重复设定。 | 市交通 运输局 |
13 | 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的检验制度和技术规范的审查 | 该事项并入市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其他行政权力“船舶法定检验”。 | 该事项重复设定。 | 市交通 运输局 |
14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该事项名称调整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 市水利局 |
15 | 权限内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器具检定核准 | 该事项名称调整为“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2.《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权力清单》。 | 市市场监管局 |
附件5
暂不列入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8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权力类别 | 实施机关 | 备注 |
1 | 依法必须招标的市级工业项目招标文件的备案、招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发展改革委 | 多年未开展。 |
2 | 技术合同认定 | 行政确认 | 市科技局 | 多年未开展。 |
3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多年未开展。 |
4 |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多年未开展。 |
5 | 因教学、科研需要在地质遗迹保护区内采集地质遗迹标本的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多年未开展。 |
6 | 水能资源有偿使用出让金征收 | 行政征收 | 市水利局 | 多年未开展。 |
7 |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市水利局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已停征。 |
8 |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水利局 | 多年未开展。 |
抄送:市委各部门,张家界军分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
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中央、省驻张各单位。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