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省委/市委/市人大

当前位置:首页>网上办事>机关党建 

党史学习教育规定

来源:局机关党委作者:2021-06-01

 

党史学习教育规定

 

为扎实推进我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保证学习效果落地落实,结合城管工作实际,经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局党组书记同意,制定如下学习规定。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学习时间。从即日起每天下午4:30至5:30为集中学习时间,实行签到制,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树立党的一切工作落实到支部的理念,将党史学习教育列为党支部的第一议题和重要工作,科学安排,保证学习时间的落实。

二、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学习落实。每半月检查一次学习笔记本,一般党员由各党支部书记进行检查,处级领导党员由局党组书记亲自检查,并在笔记本上签字认可。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局属各党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

三、明确学习内容,确保学习效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四本书是必读书目,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读,做到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对重要论述和重要章节要做好学习笔记,掌握其精神实质,确保学习效果。

 

 

中共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