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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解读

来源:局办公室作者:2020-06-08

张城发〔2020〕9号

                                      

2020年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解读


2020年,是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城市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城市要像绣花一样精细""垃圾分类是新时尚""一流的城市要有一流的治理,要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等重要论述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精明增长、精细管理"相关要求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对标提质旅游强市"发展战略和"11567"行动计划,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抓手,以建设通达、休闲、生态、智慧、文明"五城一体"的国际精品旅游城市、实现人民对美好城市生活的向往、提高市民游客的幸福指数为目标,落实"马上就办"工作机制,实施城市净化、序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推动城市管理水平再上台阶。

一、着力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

1.强化党员教育。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强局活动周"制度化常态化教育,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和读党刊党报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努力营造党员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局党员的理论素养、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夯实党建基础。落实支部书记党建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抓好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建专职人员不定期进行督查,将党建工作与年终考评、评先评优相挂钩。(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及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及时按制度规定进行内部通报。(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4.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落实领导干部、机关党员精准扶贫工作任务,明确精准扶贫人员工作责任。继续完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数据,有效减少贫困人口。继续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在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优势,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保证贫困户如期稳定脱贫。(责任单位:局督查考评科、局驻二坊坪扶贫工作队、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5.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问责追责机制,坚决从严治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在加强政治监督、加大惩治力度、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一体推进"三不"上聚焦发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6.加快城管体制改革。以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破解城市管理体制瓶颈,解决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人员和经费保障等问题。出台市城管局和局属各单位的"三定方案",理清市、区城管执法权限和执法边界。(责任单位:局人事科、局法制和审批服务科、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着力推进市容环境精细化

7.推进街道清扫冲洗规范达标。巩固"3321"清扫保洁制度,实施"三道冲洗、三道机扫、二次普扫、全天保洁"制度。充分考虑车速和水量等因素,调整清洗车、洒水车、机扫车联动作业频次,强力推进道路抑尘作业。(责任单位:局环境卫生管理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8.推进清扫保洁市场化。将市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作业全面推向市场,转变作业模式,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考核制度,彻底改变市城区环境卫生状况。(责任单位:局环境卫生管理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9.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合理安排垃圾清运作业班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收集运输及时到位,严禁渗沥液跑冒滴漏。重点排查和清除区域内卫生死角的垃圾堆积点,建立负面清单,强化长效管理,杜绝问题反复。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实现资源二次利用。(责任单位:局环境卫生管理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0.推进生活(餐厨、建筑、装修)垃圾处理科学化。生活垃圾处理建立卸料平台,每层摊铺厚度、压实度达标,做到每日作业完毕后全面覆膜、除臭消杀。加强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推行统一的专业收运模式,做好泔水固液分离,对泔水消毒后排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对残渣消毒后运至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填埋。出台市中心城区装修类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范设置体育馆、大庸桥、双峡等3处装修垃圾弃置点。联合市直相关单位,逐步推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达到35%要求。(责任单位:局环境卫生管理科、市垃圾处理监督站、武陵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慈利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桑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1.积极推进垃圾分类。以试点区(镇)为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永定区2个街道办事处建成垃圾分类示范处,武陵源区要在1个街道办事处建成垃圾分类示范处,两县各建成1个垃圾分类示范镇,并逐步在全市推广。(责任单位:局环境卫生管理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永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慈利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桑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2.提高亮化维护水平。建立城市景观亮化管理机制,完善景观亮化运行维护市场化,完美呈现以澧水河两岸城区段为核心,主要商业圈、十二层以上大楼为重点,城市主要道路、桥梁为脉络的城市夜景灯光体系。加大对城区道路和各大公园广场亮化设施检查维护,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和亮化设施现状,建立问题台账和检修台账。对线缆裸露老化,器件破损等安全隐患及时更换抢修,排查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局市容市貌管理科、市路灯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慈利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桑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着力推进市容秩序规范化

13.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按照"一店一招,规范设置"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广告、店招和门牌的设置,实行精细化管理,高标准规范化设置。(责任单位:局法制和审批服务科、局市容市貌管理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武陵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慈利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桑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4.加强渣土运输管控。全面实行建筑渣土车辆公司化和密闭化运输,配合住建部门着力推进审批前置。加强渣土运输车监管,做到净车出入,不带泥上路。建筑渣土要实行规范化运输,定时段、定路线行驶,定点倾倒。(责任单位:局法制和审批服务科、局市容市貌管理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武陵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慈利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桑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5.加强占破道和损绿毁绿整治。加强对占破道违法线索查处力度,对临时非法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并督促相关业主单位及时办理占破道审批手续,确保市政设施的服务功能。严格贯彻落实《张家界市城镇绿化条例》,全面加强对损绿毁绿的巡查及查处力度,维护好城市园林绿化环境。(责任单位: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武陵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慈利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桑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6.协调推进24个非正规生活垃圾收集点整治。在24个非正规生活垃圾点整治上,要做好摸排,出台整治方案,督促协调生态环保、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做好非正规生活垃圾点取缔工作。(责任单位:局环境卫生管理科、武陵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慈利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桑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7.推进"门前三包"管理责任落实。出台"门前三包"管理办法,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制度,加大对人行道乱堆杂物的日常巡查和整治,联合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建立联动共享机制,对出现乱堆杂物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整治"。(责任单位:局督查考评科、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四、着力推进市政维护人性化

18.推进市政设施维护市场化。适时逐步有限度的推进市政设施维护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市政设施维护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机制,通过市场化建立的竞争机制,有效降低市政设施维护成本。(责任单位: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市市政设施维护服务中心、武陵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慈利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桑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9.提升市政设施管养水平。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小修小补频率。落实市政设施专人巡查,对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坚持主干道一天巡查2次,次干道一天巡查一次。依托专项整治,对城市破损道路、积水路面等进行大中修养护。完善人行横道连接人行道的无障碍改造。建立管线单位联系会制度,达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及时修复损坏井盖,保障市民通行安全。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建立智慧数据库,为智慧城管建设准备基础。(责任单位: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市市政设施维护服务中心、武陵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慈利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桑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加强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全市城市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顽瘴痼疾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整改到位。依据我市城市桥梁养护专项规划,开展安全性检测、仙人溪桥等老旧桥梁维修加固和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整改。加强日常维护管养,对桥面坑槽进行修补、桥面泄水孔进行疏通。(责任单位: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局市容市貌管理科、市市政设施维护服务中心、武陵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慈利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桑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五、着力推进园林绿化景观化

21.推进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继续推动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运作,通过市场化运作,逐步实现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作业。(责任单位: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武陵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慈利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桑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2.提高园林绿化管养质量。加强一线作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定岗定员,层层细化,责任到人。开启"互联网+"和全天候联合巡查工作模式,发现问题及时发布,限期整改,确保绿化管养无死角。积极与城市执法部门联动,争取各类损坏、破坏绿化行为事故处理率达到100%。对损坏和破坏绿化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把损绿毁绿率降至最低。(责任单位: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武陵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慈利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桑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六、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化

23.继续实施垃圾站厕新建改造建设。按照"一站(厕)一品、一站(厕)一景"要求,高标准建设、改造不少于5个垃圾站(公厕)。(责任单位:局环境卫生管理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4.推进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建设。完成项目进场道路建设(含桥梁)和项目所含的"张家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张家界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张家界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30%的主体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建设指挥部)

25.完成智慧城管建设。加快智慧城管建设进度,加强城市管理资源共享,实行统一管理、并网运行,高能预警、智能考评,增强城市管理综合能力,有效提升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确保2020年建成并投入运营。(责任单位:局科技科、武陵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慈利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桑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6.实施排水防涝设施提质改造。完成火车北站广场周边区域及永安东路、站前路排水防涝改造项目和鹭鸶湾大桥东匝道周边区域排涝改造。(责任单位:局市容市貌管理科)

27.实施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建好一批小公园、小游园。推进樟树角公园二期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28.开展市中心城区花卉景观营造。市中心城区花卉景观营造编制工程预算,待预算评审后即进行工程政府采购。保证重大节日期间的花卉景观营造任务。(责任单位: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七、着力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

29.开展城市管理"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知识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进单位等活动,提升市民自身素质,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责任单位:局法制与行政审批服务科、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0.加强各方面宣传报道。坚持市区统筹、部门统筹,携手张家界电视台、张家界日报社以及红网张家界等各类媒体,开展"媒体联手城市管理,共创文明卫生城市"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1.开展不文明行为曝光行动。在各市级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引导社会关注和监督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局考评督查科、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2.开展清溪绿水达标行动。落实河长制,加强水务方面管理,严处向城市河道、其他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以及违规取土、种植农作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依法拆除。(责任单位:局考评督查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3.打造城市管理示范街。按照"抓好一条街、带动一大片"要求,打造城市管理示范街。在公交站台、指路牌等市政设施设置张家界土家文化标示,提升城市文化品质。(责任单位:局市容管理科、市市政设施维护服务中心、武陵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慈利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桑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八、着力推进城管保障制度化

34.建立城市管理司法保障机制。巩固公安(交警)与城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城管执法、公安护法、法院司法、检察院机关监督的保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建立城市管理"不良记录"查询系统平台,并定期将"不良记录档案"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出台我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对新增加的行政处罚权进行全面梳理,健全完善相关自由裁量权基准。加快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或修订一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标准、规范,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标准规范体系。(责任单位:局法制与行政审批服务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5.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及案卷制作规范的执法程序,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受理、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通过技术手段、法制培训、办案比武活动、外出学习提高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局法制与行政审批服务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6.协调落实城市管理路长制。在市、区、街道办事处设立路长、片长、巷长的三级城市管理体系,社区设协管员、巡查员。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对区域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管。(责任单位:局市容市貌管理科、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7.加强对区县城管部门指导监督考核。充分发挥智慧城管作用,对两区两县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评,并依据考评得分严格奖惩。(责任单位:局督查考评科、局人事科、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台考核办法,对市城管委成员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责任单位:局督查考评科、局人事科)

九、着力推进其他工作同步化

38.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破解项目建设、涉企执法、施工环境、行政审批等市场主体"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和制约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问题,打造"审批最简、准入最宽、服务最优、效率最高、费用最省、监管最规范"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行政审批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走在全市前列。(责任单位:局法制与行政审批服务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9.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防控要求,防止"输入性"疫情传播。做好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做好进场道路建设、排水防涝项目复工及其他新项目的复工工作。(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40.大力创建全面发展先进单位。以巩固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综治优秀单位、绩效考核一类单位等先进单位为目标,抓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国道路交通文明畅通示范城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三联四建"、综治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扫黄打非、计划生育、平安满意在张家界、普法依法治理、应急管理、政务公开、节能减排、网络宣传、关心下一代、"双拥"、"三抓三促"、治超、控违拆违等各方面工作,创建全面发展单位。(责任单位:各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印发